自首和立功可以并用吗律师

解析:
自首与立功两者之间是相互依存、相辅相成的关系,当犯罪者实施了自首以及立功行为后,在裁定刑罚时理应予以从宽或减轻处理。犯罪行为发生之后,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,并且对自身所犯下的罪行进行如实交代的,即构成自首。对于那些选择自首的犯罪分子,法律规定可以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。具体而言,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轻微,甚至有可能被免于刑事处罚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六十七条
犯罪以后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,是自首。
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其中,犯罪较轻的,可以免除处罚。
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,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,以自首论。
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,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,可以从轻处罚;
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,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,可以减轻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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