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时股票如何分割律师

解析:
夫妻双方以共有财产购入之上市公司之股票,即归属股份有限公司非记名股票性质者,此种股票并未明确载明股东姓名,故股权可实现自行转让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若所有权发生争议,离婚时可直接对持有的股份予以分割处理;或采取一方取得股票、另一方获取相对应金额补偿的方式;
再者,也可选择将股票出售,然后按照各自所占比例分割所得款项。若以上三种方案均无法达成共识,则可直接将股票按份额进行公平分配。
法律依据: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
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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